上海市印发《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
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审批制度改革,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了《上海市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2019年版)》(沪环规[2019]3号,以下简称《豁免名录》),于2019年2月22日起实施。《豁免名录》以正面清单方式,明确了上海市范围内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项目类型。列入《豁免名录》的项目,建设单位不需要编制环评文件,也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
《豁免名录》实施后,上海超过四分之一的建设项目将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企业免除了审批手续,节省了时间,降低了成本,真正实现“减环节、减时间、减成本”的简政放权改革目标。此次豁免环评的项目范围主要涉及产业类、环保治理类、社会服务类以及基础设施类4类建设项目,将在助力上海制造、畅通社会服务、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推进环境治理,打好污染攻坚战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在助力上海制造方面,将工艺简单、污染小且风险可控的产业类项目纳入豁免范围,主要类型包括:一是制造业项目。例如仅涉及组装、测试的设备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等。二是传统产业项目。例如仅简单加工的食品制造、纺织服装、家具制造等。三是企业技改类项目。例如使用清洁能源锅炉及锅炉替换、工业企业大修及检修等。四是小型农副产品生产类项目。例如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型粮食及饲料加工、小规模养殖和种植等。
在畅通社会服务方面,将民生关注度高、污染小的社会服务类项目纳入豁免范围,主要类型包括:一是仓储、物流项目。例如,普通仓储、物流配送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等。二是餐饮场所和食品零售。例如不产生油烟的饮品店、咖啡店、蒸点店等。三是民生类社会服务设施。例如符合要求的学校、幼儿园、福利院、养老院、批发零售市场、停车场、公交枢纽、旧区改造等。
在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将公众迫切需求且有利于改善城市环境的基础设施类项目纳入豁免范围,主要类型包括:一是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例如,城市支路、人行天桥、城市管网敷设、100千伏及以下输变电工程等。二是生态环境类项目。例如城市绿化类项目、雨水泵站等。三是农田水利类项目。例如现有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现有海塘、堤防、泵闸等防洪治涝设施维修工程等。
在推进环境治理,打好污染攻坚战方面,将本市常见的环境治理类项目纳入豁免范围,主要类型包括:一是不涉及主体工程的配套环保治理设施。主要以不涉及主体工程的配套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环境治理设施为主,但是电厂脱硫、脱硝、除尘项目以及危险废物的储存、利用及处置项目不在豁免范围内。二是环境治理类项目。例如农村(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位于环境敏感区的城镇黑臭河道整治等。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时间:2019-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