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贵州省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贵州省贵阳至黄平高速公路工程
地点:贵阳市、黔东南州、黔南州
建设单位:贵州贵黄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线全长120.606km,另建互通立交连接线45.568km及新巴至巴江连接支线5.540km。主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33.5m,设计速度100km/h;贵定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0.0m,设计速度60km/h;其余互通连接线(含新巴至巴江支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10.0m,设计速度40km/h。主线设桥梁34339.8m/80座,隧道(双幅计)15580m/14座;贵定连接线设桥梁2771.25m/6座,分叉式隧道423m/1座;新巴至巴江支线设桥梁240m/1座。全线设互通式立交12处、分离式立交17处、涵洞77道、通道93道、天桥5座,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本项目沿线设置完善的安全、服务和交通管理设施,共设置9处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和1处管理中心。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超
联系方式:18798669681
本项目公示稿全文的网络链接为:
https://pan.baidu.com/s/1YREe_jQKKZUvScuFwPfzdw?pwd=0k9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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